2007年7月17日星期二

官场现形与去“腐”之难

  对于官场厚黑之道的描绘,历来著作颇多,清末有李宝嘉的《官场现行记》,近有王跃文、张平等人的官场小说。但是,对于腐败史的研究,却并多见,《民国十年官僚腐败史/北京官僚罪恶史》算是其中比较少有之作。
  该书是沃邱仲子的“民国十年官僚腐败史”和王群社的“北京官僚罪恶史”两个作品的合集。两人都不约而同地选取了民国十年的时间段作为研究背景,前者偏重于从各部门的机构设施、内部关系以及黑幕,着力阐释部门的“油水”的不均、途径的不同;而后者更注重于事例,内容详实,并有统计数据为证。
  两部作品虽以史为名,实际上却都跳出时间推进的窠臼,以每个部门作为分析的样本。沃邱仲子在揭示民国十年之黑幕时,完全以官场万事通的方式,对国务院、外交部、内务部、教育部等部分进行逐一揭露,何部利多,利从何来,均予以剖开,冷静分析。
  对于官场腐败方式,国人都会略知几分。在一个官本位的背景下,要办事,行贿是方式之一。而行贿,必须对官场潜规则有所了解,官场小说的畅销,应是与此有着一定的因果联系。于是,官僚腐败之技也就具有了民间基础,尽管众人对腐败深恶通绝,但是,其实又不排除他们都有可能成为其中的参与者。而在这样的前提下,尽管作者的身份已经不可考,但是,腐败技巧的公开化,实际上使得作者的身份并不那么重要。他可以是一名贿赂者,也可能是一名官员。当然,这本书可以看作民国政府腐败的罪证,也有可能成为贿赂者通行各个部门的实用手册。  
  这就是对腐败进行剖析的写作者不得不面临的问题,公众在阅读中的另一种利用,往往很容易将作者的初衷引向他所憎恶的方向。如何回避这一问题,其实又不是一个写作者所能为之的。从腐败政府到清廉政府的过度,也是中国所进行长期探索的。
  艾克曼在《腐败与政府》中有这样一段论述:“一个依靠个人关系已经成为规范的社会,要想转变成为一个具有强有力的市场和公有部门体系并且更加非人格化的社会,其过程是相当痛苦的,而且这种转变既有可能带来良性循环,也可能引发恶性循环。”
  很多学者习惯将中国目前的阶段称之为“过渡时期”,尚且没有跨过去的这一大段时间里,每一个公民都必须付出一定的成本,也就是吴思先生所提出的“法酬”,官员会通过各种途径获得自己的“法酬”,而其中的利益交换方式,也就是官民之间的潜规则。
  对于潜规则的打破,并不能依赖于小说家建立在虚构基础的讽刺,而是对腐败进行即时性的揭露,如同《民国十年官僚腐败史》的作者沃邱仲子,对当前的政府机构腐败过程全部逗抖落出来,事件的当下感以及针对性,使其震慑力量远远高于小说家,并且它的即时揭露,更有利于腐败集团的瓦解。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腐败技术的传播,但是,通过这样的形式所形成的监督力量,对腐败的再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反击。
  可以想象,在一个言论宽松的社会,当沃邱仲子成为当前某个报章的专栏作者,他以自己掌握的翔实数据对政府机构进行发难,予以实名批评,我想,《北京官僚罪恶史》的编撰者也不至于发出“此日如是,而将来可知,国焉有望乎”这样的悲观论调。
  当然,在其中,其实也隐藏着一个悖论,尽管政府进行着反腐,但是政府机构利益关系的盘根错节,彼此联系,本是针对腐败官僚的监督力量,管理者其实也会心存顾虑,如果让民众享受公开批评和举报的自由(当然成本控制也很重要),最后的矛头会不会逐渐推到自己的头上?我想这应是反腐的难点之一,大抵也是沃邱仲子采用笔名的另外一个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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